(二)初试地点、时间。地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香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时间:2013年4月13日至14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四)报考地点。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 电话:(00853)283454
(二)博士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二)博士生: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一)全日制自费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培养费为10000元。
1.全日制自费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和考试主要参考书目详见附录。
1.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费:1.9万人民币/生/年博士研究生学费:2.5万人民币/生/年硕士研究生学费:1.9万人民币/生/年博士研究生学费:2.5万人民币/生/年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实行同等收费。港澳台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实行同等收费。
2.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1)自费博士生在职兼读班开办人数不少于5人,自费硕士生在职兼读班开办人数不少于10人。(2)自费硕士或博士生在职兼读班办学地点根据录取考生情况可设在香港、澳门或珠海,如设在香港、澳门须经特区政府批准。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我校规定交纳学费。
1.自费全日制研究生。办学地点:华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