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培养与学位授予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该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方案制定,学制2.5―4年,学生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长不超过5年。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500学时,时间约为1.5年,授课形式为面授,时间安排在时间,尽量安排在周六、周日。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本企业工作实际问题进行论文研究,有产品研发论文、工程设计论文、应用研究论文、工程/项目管理论文、调研报告等不同形式的论文,每种论文都要有质量保证。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5年。学位论文经评审和答辩通过后,学校按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工
四、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一)培养方式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采取半的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主要采取利用晚上和双休日上课。(二)主要课程(不包括公共课)专业必修课:社会工作理论;社会工作研究方法;高级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伦理;社会政策分析;社会工作实习;学位论文专业选修课:老年社会工作专题;家庭治疗专题;医务社会工作专题;精神健康与心理咨询专题;箱庭疗法;社区治理理论与实务;社会服务项目管理;社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管理;社会服务项目开发与评估;社会工作前沿讲座(三)学位授予在职人员攻读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MSW)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完成硕士论文并通
九、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一)培养方式采取半的非全日制培养方式。上海学员采取利用晚上和双休日上课,外地学员上课时间安排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二)学位授予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符合我校公共管理硕士授予条件的可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三)其他我校与报考者单位不签署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人事等关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的学费、工资、福利待遇、医疗等费用均由报考者与所在单位商定承担,报考者不列入学校的就业范围。
九、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一)培养方式工程硕士研究生实行校企联合培养的方式,每位研究生都要有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导师联合指导其论文工作,其中一名来自企业,一名由学校选派。(二)学位授予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人员学习期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后,可申请在华东师范大学组织的论文答辩。通过论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过华东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软件工程硕士学位。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工程硕士学位。(三)其他我校与报考者单位不签署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照各学位类别相应的培养方案制定,采取“在读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节假日、周六、周日、晚上等时间,以面授为主(研究生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不同学位类别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获得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培养与学位授予课程学习采用学分制,在校课程学习时间不少于500学时,时间约为1.5年,授课形式为面授,时间安排在工作时间之外,尽量安排在周六、周日。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5年。学位论文经过评审和答辩通过后,学校按照非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的有关规定授予其毕业证和学位证。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照各学位类别相应的培养方案制定,采取“在读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节假日、周六、周日、晚上等时间,以面授为主(研究生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不同学位类别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获得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照各学位类别相应的培养方案制定,采取“在读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节假日、周六、周日、晚上等时间,个别培养单位也可安排集中授课(以各培养单位安排为准),以面授为主(研究生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不同学位类别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获得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培养与学位授予采取“在读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三年,实行弹性学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节假日、周六、周日、晚上等时间,以面授为主。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且答辩通过者,符合我校学位授予规定,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获得相应的硕士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照各学位类别相应的培养方案制定,采取“在读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节假日、周六、周日、晚上等时间,以面授为主(研究生累计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不同学位类别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获得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