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2)发放特别困难学生资助金;
(3)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演达大道46号,邮政编码:516007
5.学院奖学金(1)设二等奖及单项奖,其中一等奖1000元/人。(2)学生在校期间考取硕士研究生,每人奖励1000元。(3)优秀毕业生,每人奖励500元。
第二十四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奖助学金(1)真维斯助学金:大一4000元/人,大二2000元/人,大三2000元/人;名额不定。(2)“广田”奖励基金:奖励获得省级以上竞赛的集体和个人,名额不限。(3)“少康”奖学金:奖励科技创新、出国留学、考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等的学生,名额不限。(4)其他企业奖助学金:“旭日”奖学金、“移动”奖学金、“六如轩”奖学金、“爱牙”助学金、“佳雅”助学金、“金迪”助学金、“福彩”助
(3)“少康”奖学金:奖励科技创新、出国留学、考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等的学生,名额不限。
第三十一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联系部门:惠州学院纪委、监察室联系人:黄欣监督电话:0752-传真号码:0752-电子邮箱:jjs@.cn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7.助困措施(1)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2)发放特别困难学生资助金;(3)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
8.助困措施(1)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2)发放特别困难学生资助金;(3)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
7.助困措施(1)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2)发放特别困难学生资助金;(3)发放临时困难补助及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