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测试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学生专业水平与考试成绩不符,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招生计划类别专业名称学制考试科目招生计划音乐类音乐表演[美声]4演唱作品一首、视唱10音乐类音乐表演[民族]4演唱作品一首、视唱10音乐类音乐表演[通俗]4演唱作品一首、视唱5音乐类音乐表演[键盘]4演奏乐曲一首、演奏练习曲一首、视唱2音乐类音乐表演[器乐]4演奏乐曲一首、视唱14音乐类音乐表演[指挥]4指挥作品一首、乐理、演奏(演唱)作品一首2音乐类音乐表演[舞蹈编导]4专
录取规则1、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测试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学生专业水平与考试成绩不符,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山东省内录取规则*艺术类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健美操方向)、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编导等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考生进档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编导(数字影视制作方向)专业承认其他院校的编导专业合格成绩,考生进档后,
招生计划1、美术学类33人、设计学类10人,使用山东省艺术类统考成绩;2、音乐表演30人,舞蹈编导20人,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第二十三条山东省外艺术类本科录取规则: 设计美术类专业:按校考考试类别划定校考专业合格线及文化低控制线。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份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优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并列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
第二十一条山东省内艺术类本科录取规则: 设计美术类专业:按校考考试类别划定专业合格线及文化低控制线。对于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文化低控制线(根据一志愿考生情况,划定文化低控制线,划线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5),且根据招生计划及相关规定划定专业低分数线。在此文化及专业低分数线上的一志愿考生,按校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遵循志愿,择
录取原则文化课达到山东省艺术类文化课低控制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录取规则1、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测试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学生专业水平与考试成绩不符,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录取规则1、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测试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学生专业水平与考试成绩不符,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录取规则1、考生的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山东省艺术类专业低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3、新生入学后进行专业测试及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学生专业水平与考试成绩不符,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