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按专业类别(能源类、建筑设计与管理类、建筑工程类、机电类、现代服务类和艺术设计类)和生源类别(普高生、中职生、复转军人、企业青年)分别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采用远程网上录取的方式,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1.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2.进档考生比例为1:1.2。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具体录取办法:以高考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①普通类专业:投档分相同时考虑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划定。

9、我校单招如何划线、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类别(建筑工程Ⅰ类、建筑工程Ⅱ类、机电信息类、现代服务类、艺术类、中外合作类)和生源类别(普高生和退役士兵)分别从高到低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类别(建筑工程Ⅰ类、建筑工程Ⅱ类、机电信息类、现代服务类、艺术类、中外合作类)和生源类

(3)每个招生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

录取原则1.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2.在各省级高校招办确定的“三校生”和煤炭企业优秀青年录取分数线以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范围内调阅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信息,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公平、公正择优录取。3.录取方式:以投档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综合分高者优先。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按专业类别(能源类、建筑设计与管理类、建筑工程类、机电类、现代服务类和艺术设计类)和生源类别(普高生、中职生、复转军人、企业青年)分别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按专业类别(能源类、建筑工程技术类、建筑工程管理与设备类、机电信息类、现代服务类和艺术类)和生源类别(普高生、复转军人)分别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

2.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专业类别和生源类别分别划定。

1.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按专业类别和生源类别分别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单独划线录取。

1、划线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以文化测试成绩按专业类别(能源类、建筑设计与管理类、建筑工程类、机电类、现代服务类和艺术设计类)和生源类别(普高生、中职生、复转军人、企业青年)分别划定文化合格线。低于文化合格线的考生(免试生除外)不具备被录取资格,不参加合成总分和总分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