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陆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见附件5)、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或护照(均为原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我校研究生院在复试时进行),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必须阅读报名条件,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陆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或护照(均为原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我校研究生院在复试时进行,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必须阅读报名条件,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或护照(均为原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我校研究生院在复试时进行),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必须阅读报名条件,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三)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及复试阶段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考试、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本考点也会及时提醒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籍学历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现场确
(三)资格审查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准予考试。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登陆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见附件5)、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或护照(均为原件)交我校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我校研究生院在复试时进行),考生报名时进行资格自审,所有报考者须满足所报考学位应具备的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必须阅读报名条件,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予录取,责任自负。
2.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于2014年4月12日—4月13日按要求向我校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交纳报考费150元:考生须于2014年4月12日—4月13日按要求向我校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交纳报考费150元:(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2)专家推荐书;(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多3篇;(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
2.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于2014年4月12日—4月13日按要求向我校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交纳报考费150元:考生须于2014年4月12日—4月13日按要求向我校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交纳报考费150元:(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2)专家推荐书;(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
2.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于2014年4月12日—4月13日按要求向我校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交纳报考费150元:考生须于2014年4月12日—4月13日按要求向我校研究生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交纳报考费150元:(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2)专家推荐书;(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多3篇;(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
2.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于2013年4月13日—4月14日按要求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交纳报考费150元:考生须于2013年4月13日—4月14日按要求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并交纳报考费150元:(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名登记表;(2)专家推荐书;(3)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本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研究成果(原件及复印件),需同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本人已发表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多3篇;(5)已获硕士学位人员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