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专转本”学生到我院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其它事项1.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和科文学院招生就业办负责解释。2.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多种奖学金,获奖面达40%。申请减免学杂费的考生请勿报考我院。3.地址: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科文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4.邮编:2211165.电话:0516-、、(传真)、:江苏师范

转入与培养1.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二年级、三年级公办院校和民办院校录取资格线,我院对符合报考条件、达到相应报考类别省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志愿录取,对跨大专业门类、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院可以不予录取。对未能正常毕业的三年级学生取消录取资格。2.江苏省教育厅学生处对我院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

3.地址: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科文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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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系人:钱老师,电话(传真):0516-83403083;

5.电话: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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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电话:0516-、、(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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