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培养方式及学制1、培养方式:与在职学习相结合,学制三年,每年来校集中学习两次(暑期、寒假),每次学习时间为1个半月至2个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学位后不进行分配,直接回原单位工作。2、被录取者于2016年暑假入校学习。

六、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我校在职教育硕士培养有学习和在职兼读两种方式。1.一年学习方式:学员第一学年在我校学习相关课程,从第二学年开始进行论文选题、开题等工作,学员边工作边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2.在职兼读学习方式:课程学习主要安排在节假日进行,考生平时在原单位结合本职工作进行学习、研究性实践和撰写学位论文。我校教育硕士培养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在职兼读方式不少于三年)。所有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可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电话学院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学院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政治经济学院81530723任老师教育学院85303916李老师体育学院85310156蒋老师文学院85310291杨老师外国语学院85303695江老师心理学院85303236雷老师美术学院85310210徐老师历史文化学院85310060齐老师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85310232于老师物理学与信息技术学院81530750赵老师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81530726张老师旅游与环境学院85310525李老师生命科学学院85310266张老师计算机科学学院85310161盛老师全国联

八、培养方式与学位授予(一)培养方式半:集中二个暑假在校进行课程学习。(二)学位授予通过规定的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授予教育硕士学位。(三)其他我校与报考者单位不签署培养协议,学习期间不可将户口、档案、人事等关系转入我校,在读期间的学费、工资、福利待遇、医疗等费用均由报考者与所在单位商定承担,报考者不列入学校的就业范围。

(一)培养方式采取集中学习指导和分散研究结合、不的培养方式。在校集中学习课程的时间不少于1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主要在寒暑假,其中寒假到校学习不少于一个月;暑假到校学习不少于二个月。学完课程,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以后,回原单位边工作边撰写学位论文。论文撰写时间不少于1年。撰写论文期间,需在校学习累计不少于二个月。采取集中学习指导和分散研究结合、不的培养方式。在校集中学习课程的时间不少于1年。集中学习的时间主要在寒暑假,其中寒假到校学习不少于一个月;暑假到校学习不少于二个月。学完课程,修满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开题以后,回原单位边工作边撰写学位论文。论文撰写

二、培养方式不学习模式。学制三年,利用寒、暑假和节假日集中上课。

一、培养目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教育硕士与现行的教育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懂得现代教育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又要在本科已有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专业知识,并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一、培养目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四、录取、培养及学位授予1、录取: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复试),并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择优录取。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在入学前,学校将再次核实其报考资格、本科毕业证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2、培养: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于2015年春季入校学习。学员纳入我校正规研究生培养序列。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二年至四年,学习方式为在校学习一年。西安市学员实行在职兼读,课程学习一般安排在双休日和平时的两个单元。课程学习结束后,回原单位一边工作一边完成论文。3、学位授予:对课程考试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且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学员,陕西师范大学将授予其教育

七、录取、培养方式及学费1.录取:根据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择优录取。2.培养方式: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于2014年入学。学制为三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500学时,主要利用假期不来校集中学习和自学研究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前两年主要学习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第三年开展论文撰写、答辩等工作。3.学费:每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交纳培养费、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共18000元(不含书籍、食宿、交通及医疗费等),其中第一年缴纳9000元,第二年缴纳9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