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人员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报名参加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专业学位外)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一)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人员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作为本单位定向就业的考生,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工作。(5)学校按照规定审核申请报考考生的相关资质。审核合格发放报名校验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3)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一般仅限于煤炭行业单位所推荐的作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的考生,其培养经费由委托单位提供,毕业后一律回原单位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必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如下要求:(1)具有副高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2)已进修过至少5门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且考试合格;(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拟报考的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的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含2篇)学术论文;或以完身份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或科技奖励;(4)英语六级合格证书;(5)所在工作单位推荐意见。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