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培养具有较高的科学素养,兼顾学术性和应用性,并以应用性为主的复合型人才。本专业开设以下研究方向:(1)民法;(2)商法;(3)知识产权法。。●课程设置主干课程: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民法总论专题研究、物权法专题研究、公司法专题研究、法理学专题研究、商法总论专题研究、债法专题研究。选修课程:民事诉讼法、国际经济法、票据法、知识产权法、电子商务法等专题研究。●结业与学位申请本专业开设以下研究方向:(1)民法;(2)商法;(3)知识产权法。。●课程设置主干课程:英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民法总论专题研究、物权法专题研究、公司法专

1.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参加工作满2年的在职人员。

4.到宁波大学法学院网页(宁波大学法学院网站http://fxy..cn/index.htm)“研究生培养”栏目)查询并下载报名表。

1.修完规定课程,成绩合格者,由宁波大学颁发宁波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

2.凡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可进一步申请硕士学位。●学习费用●学习费用●学习费用●学习费用

1.免试入学。无需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即可入学参加学习;

2.符合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申请学位所需费用(论文答辩费)0.8万元。●报名手续●报名手续●报名手续●报名手续●报名手续

5.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9月1日期间,每周二、周四13:30—16:30

1.报名费100元,课程进修班学费1万元。教材费根据实际教材费用另行交纳。

6.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11号楼2楼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入学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免试录取,发给录取通知书。研究生课程进修、论文研修属于非学历教育,进修人员不脱离工作单位,其人事、户籍、工资、医疗等关系均不转入我校,食宿自理。●开班时间:预计2013年9月底(以录取通知书上为准)。●其他。学员因故终止进修、研修,在学习开始前提出申请,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学手续。进入课程学习后,原则上不再受理退学申请。以上各项今后如与国家、省市新的有关规定相抵触,则规定执行。●联系方式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87600912)电子邮箱:zhou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