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学校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发展规划科学制定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
第二十一条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4、入校后专业发展方向??????学生入校一年后,学生可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转专业学习。也可根据学校相关政策报名参加第二专业的学习(可跨学院报名参加第二专业的学习),从而可以可获得双学士学位。
1综合高中普通班录取新生入校后先注册青岛电子学校普通高中学籍为保证学生学习潜力的进一步激发学校人才培养过程中按照学分制的教学评价及121515两种人才培养模式灵活分流2高一按照青岛市教育局统一要求开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历史生物等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3将在高一第二学期高二第一学期结束时为学生分别提供两次自主选择继续就读普通高中课程或转到职业中专就读中专课程的机会根据自身学习实际状况学生自主选择就读普通高中的普通高中学生修业期满达到毕业要求的由学校发给普通高中毕业证书并在第三年结束后参加夏季高考自主选择职业中专课程的学生其普通高中学籍校内直接转换为职业中
2、各录取批次录取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执行。(1)按照“分数清”的原则,文理科各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按上述办法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2)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3)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均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4)艺术各专业,按专业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5)录取结果的公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