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帖范围:1、楷书、隶书任选一种。( 120分)
临帖范围:1、楷书、隶书任选一种。( 120分)
2、行书任选一种。( 30分)
考试要求:提供范本复印件,按考试要求的规格进行临写 。
考试要求:提供范本复印件,按考试要求的规格进行临写 。
(二) 创作150分 (考试时间:2小时)
自选字体创作(篆、隶、楷、行、草均可,考生必须按指定的文字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说明:l、纸张规格:四尺宣纸以内;2、除宣纸外,其它考试用品自带。
自选字体创作(篆、隶、楷、行、草均可,考生必须按指定的文字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说明:l、纸张规格:四尺宣纸以内;2、除宣纸外,其它考试用品自带。
2、考试科目:(1)初试:闽南话;(2)复试:①声乐(南音演唱一首)②乐器自选(南音乐器演奏或器乐演奏)③视唱(简谱、五线谱或工X谱)④模唱(音程、和弦模唱)
(四)考试科目:1.初试:闽南话;2.复试:(1)声乐(须演唱南音一首)(2)乐器自选(南音乐器演奏或器乐演奏)(3)视唱(简谱、五线谱或工X谱)(4)模唱(音程、和弦模唱)
考试科目与要求科目考试科目与要求备注初试闽南语只分合格与不合格,考核合格直接参加复试复试1.声乐(南音演唱一首)2.乐器自选(南音乐器演奏或器乐演奏)3.视唱(简谱、五线谱或工X谱)4.模唱(音程、和弦模唱)采用综合评分制,总分满分300分注:1.考生必须本人直接到考点报名,不受理函报;2.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5日9:00—17:00报名。考生持身份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报名参加考试,并交报名费150元。
2、行书任选一种。(30分)考试要求:提供范本复印件,按考试要求的规格进行临写。考试要求:提供范本复印件,按考试要求的规格进行临写。
录取及联系方式书法类录取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联系电话:文学与传播学院0595-,书法类专业省级统考有关事项:
书法专业介绍 本科,学制四年,师范类,是学校特色专业。 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书法学及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全面继承中华书法传统文化的优秀成果,在书法、篆刻等方面进行教学、研究和创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书法技法(篆、隶、楷、行、草)、篆刻、中国画、素描、色彩、中国书法史、古代书法理论、中国古代文学、汉字学、艺术概论、中国文化概论、古代汉语、写作等。
(二)考试科目素描(头像默写)色彩(静物默写)
(二)创作150分(考试时间:2小时)自选字体创作(篆、隶、楷、行、草均可,考生必须按指定的文字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说明:l、纸张规格:四尺宣纸以内;2、除宣纸外,其它考试用品自带。自选字体创作(篆、隶、楷、行、草均可,考生必须按指定的文字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说明:l、纸张规格:四尺宣纸以内;2、除宣纸外,其它考试用品自带。
考试科目: (一)临帖150分(考试时间2.5小时)临帖范围:1、楷书、隶书任选一种。(120分)临帖范围:1、楷书、隶书任选一种。(120分)2、行书任选一种。(30分)考试要求:提供范本复印件,按考试要求的规格进行临写。考试要求:提供范本复印件,按考试要求的规格进行临写。(二)创作150分(考试时间:2小时)自选字体创作(篆、隶、楷、行、草均可,考生必须按指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