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校的招生工作,做到依法招生,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的精神,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的全称为钦州学院,国标代码为11607,英文名称为QINZHOU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钦州市西环南路89号。
第三条本校是公立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和钦州市人民政府共建共管,承担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层次各类人才的培养任务及社会各类人员的培训任务。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生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本校的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招生录取工作事务由招生就业处负责。
第六条本校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七条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2号)和招生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领导机构的规定及相关招生政策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招生录取按教育部及生源省、市、自治区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第九条按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录取批次及相应批次的录取办法录取。
第十条遵循“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我校的线上进档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也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七条音乐学(舞台主持与表演)专业招收报考播音与主持类的考生。
第十四条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第二十四条招生专业介绍、奖学金、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办法及其他报考的参考信息,详见“钦州学院2013年招生介绍”。
第四条本章程适用于本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学生的招生工作。
第五条本校的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具体招生录取工作事务由招生就业处负责。
第十一条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比例投档或按各省的规定比例投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全称是钦州学院,国标代码为11607,英文名称为QINZHOUUNIVERSITY。学校现已整体搬迁到广西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新校区办学。第三条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招生工作程序,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的全称是钦州学院,国标代码为11607,英文名称为QINZHOU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钦州市西环南路89号。学校现有东校区、西校区和滨海校区(在建)三个校区。第三条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校的招生工作,做到依法招生,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的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校的全称为钦州学院,国标代码为11607,英文名称为QINZHOU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钦州市西环南路89号。学校现有东校区、西校区和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校的招生工作,做到依法招生,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章程、招生政策的精神,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校的全称为钦州学院,国标代码为11607,英文名称为QINZHOUUNIVERSITY,注册地址为广西钦州市西环南路89号。第三条本校是公立普通本科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