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计划内非定向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博士生考生的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到40岁: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校一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同等级别奖学金。2.主持或作为主要执行人(排名前5)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3.攻读博士学位以来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主要完)。4.获得国际知名院校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人员。5.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者。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的博士毕业生,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者,年龄可放宽到40岁: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获校一等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或同等级别奖学金。2.主持或作为主要执行人(排名前5)承担过省部级以上项目。3.攻读博士学位以来获得过省(部)级以上奖励(主要完)。4.获得国际知名院校博士学位的外籍或留学回国人员。5.获得校级以上优秀博士论文者。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