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负责综合基础测试和职业素养测试命题的定制、审核和保管;负责单招考场的编排和落实、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单招考试试卷的审阅和成绩的统计工作。
(一)考试安排及考试科目:
1、准考证领取:5月6日-5月7日统一到学院招生办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8日
考试时间 | 专业 | 科目 | 形式 | 地点 |
9:00--11:00 | 所有专业 | 综合素质测试 | 笔试 | 学院主校区 |
13:30开始 | 所有专业 | 职业素养测试 | 面试 | 学院主校区 |
详见《石家庄经济职业学院2013年单招专科招生计划》
(一)报考时间
报考时间:4月23日8时-4月25日18时
(二)报考方式
1、网上填报志愿:
报考我院单招的考生,于4月23日8时-4月25日18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点击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的单招章程,按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2、报考资格审查:
4月28日-30日,在我院网站上公布2013年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名单,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我院组织的考试。
(三)信息确认、缴费及察看考场
考生须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基础上,在5月6日-5月7日12:00时前到我院进行报考信息确认,现场办理“报考信息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为A4纸格式),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其考试资格。
1、现场确认单独考试招生报考信息;
2、考生高考报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3、全国、全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的获奖证书需出示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
4、如携带能说明考生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各类证书,请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
6、报考考试费:100元,领取准考证时统一缴纳。
7、考生所交材料和报考考试费概不退还。
(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职业素养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公示拟录取名单:5月16日前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院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联系方式通信地址:石家庄北郊107国道与正定常山西路交叉口47号邮政编码:050800联系电话:0311-传真电话:0311-学院网址:http://www.在线QQ:乘车路线:火车站(西广场)乘148路公交车外事学院站下车即到火车北站乘164路公交车外事学院站下车即到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的招生信息网,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
(三)考试考核成绩确定1、考生后成绩由综合基础测试成绩和职业素养测试成绩组成。2、各项优惠政策按《河北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规定执行。
(二)报考方式1、网上填报志愿:报考我院单招的考生,于2012年8月1日8时至8月5日18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cn),点击进入“河北省部分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填报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的单招章程,按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2、报考资格审查:8月6日-7日,在我院网站上公布2012年参加我院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名单
7、新闻宣传组(负责部门:宣传处)主要职责: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的摄影、摄像和新闻采访工作;负责与网络、电视和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毕业生待遇单独招生录取的学生享受与普通高考录取学生相同的待遇,毕业后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
学院地址:石家庄北郊107国道与正定常山西路交叉口47号(邮编:050800)
1、网上填报志愿:报考我院单招的考生,于4月23日8时-4月25日18时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点击进入“河北省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河北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的单招章程,按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一)报考时间报考时间:4月23日8时-4月25日18时
录取(一)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河北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按专业大类计划数1:1.2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二)同一专业大类内,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职业素养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三)公示拟录取名单:8月19日前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将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
学院地址:石家庄北郊107国道与正定常山西路交叉口47号(邮编:050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