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考试报到时须出示原件)。
本招生简章由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1.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类别项目人数艺术特长生声乐3舞蹈3器乐3合计9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类别项目人数艺术特长生声乐3舞蹈3器乐3合计9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类别项目人数艺术特长生声乐3舞蹈3器乐3合计9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数。
3.对获得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关的市级技能竞赛获奖的考生,一等奖加20分,二等奖加10分。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