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4、认定 根据复试成绩确定艺术特长生认定名单,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我校将于2月上旬以书面形式通知考生,并与考生签订《艺术特长生协议书》,同时将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以上考试时间为元旦休息时间,如遇元旦放假时间有调整,则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招收项目及人数 招收声乐、民乐、管弦乐艺术特长生共35名,其中声乐类10人,民乐类10人,管弦乐类15人(具体分省分项目招生人数待艺术特长专项选拔后根据实际优秀生源而定)。
⑴初试 上海市考生于2012年12月30日参加初试,江苏省、浙江省考生于2012年12月31日参加初试。初试地点为同济大学(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初试合格名单于2012年12月31日下午18:00在同济大学大礼堂张榜公布,同时考生也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招生对象与范围 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符合国家规定的2013年高考报名条件,具有声乐、民乐和管弦乐艺术特长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
1、在教育部有关艺术特长生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同济大学与考生签订的协议,给予相应的优惠录取政策。
2、初审、缴费我校将对考生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初审通过的考生按照报名系统指引,网上缴纳初试费100元,成功后即可下载打印初试准考证,参加艺术专项测试。
3.我校将对考生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收到EMS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回复确认邮件。
3.我校将对考生递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收到EMS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回复确认邮件。
1、初审我校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
1、初审 我校对于在规定期限内寄达我校且内容和形式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