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学习年限、学习方式和学位授予学习年限三年,课程学习采取面授、自学、讨论等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和学生自学,加强实践环节,力求使学生掌握系统而扎实的教育理论知识,培养学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及科学研究的能力。课程考试合格后,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一)查阅简章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特岗教师于2013年11月底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cn/)查看招生简章,12月16日至31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zzlk)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六、学习年限、学习方式和学位授予学习年限三年,课程学习采取面授、自学、讨论等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和学生自学,加强实践环节,力求使学生掌握系统而扎实的教育理论知识,培养学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及科学研究的能力。课程考试合格后,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二)资格审查甘肃省教育厅于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8日期间登录学位网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学校在复试阶段将对学历、考核结果、毕业专业及授课专业进行审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或者不予录取。
二、报名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参加中央特岗计划和参照中央特岗计划实施的地方特岗计划,服务期满且继续留在当地学校任教;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且至少有一次考核优秀的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录取。
4.考生可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报名、复试和录取的新信息都将在此发布。
六、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学习年限三年,课程学习采取面授、自学、讨论等相结合的方式,注重案例教学和学生自学,加强实践环节,力求使学生掌握系统而扎实的教育理论知识,培养学生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及科学研究的能力。课程考试合格后,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
一、学位性质和培养目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于科教兴国的战略目标,服务于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将逐步成为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任职或担任较高级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
一、学位性质和培养目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于科教兴国的战略目标,服务于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将逐步成为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任职或担任较高级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
一、学位性质和培养目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高层次人才,服务于科教兴国的战略目标,服务于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将逐步成为普通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任职或担任较高级职务的资格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