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6年1月8日前登录信息平台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四、资格审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1年12月21日至31日期间登录学位网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三)资格审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月9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一)资格审查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资格审查具体方式和流程如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登录学位网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我校根据特岗教师报考情况、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
(四)资格审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
(三)资格审查:省教育行政部门于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月9日期间登录信息平台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我校于2015年1月15日前根据省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资格审查结果和特岗教师的年度考核情况、本科期间学习成绩,按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取得复试资格的特岗教师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14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参加复试时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近3年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
三、资格审查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2013年特岗教师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考生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1份,考生签字确认后交任教学校,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照片处加盖骑缝章。未经相关单位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的资格审查表无效; 4.近3年用人单位年度考核表、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复印件。5.本人所获奖项中高级别奖项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甘肃省教育厅于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1月9日期间登录学位网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学校在复试阶段将对学历、考核结果、毕业专业及授课专业进行审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或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甘肃省教育厅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月8日期间登录学位网对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学校在复试阶段将对学历、考核结果、毕业专业进行审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或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甘肃省教育厅于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1月8日期间登录学位网对本地区特岗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并公示。学校在复试阶段将对学历、考核结果、毕业专业及授课专业进行审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或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