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专业课考试及复试所有符合我校分数线并且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有资格参加我校的专业课考试及复试,专业课考试及复试由报考学院组织,请考生自行与相关学院联系。专业课考试及复试工作计划于2013年12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

四、复试及录取办法待国家下发全国联考考试成绩后,我校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具体要求划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凡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将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

四、考试内容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专业考试,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和专业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在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联考时间为10月27日。英语考试大纲为《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教育学和心理学综合考试大纲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全国统一(联合)考试大纲及指南》(教育学、心理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政治理论考试主要内容为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专业考试内容参见附件《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教育硕士专业考试科目》。

五、资格审查报考我校教育硕士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复试时,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第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第二,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有学位证书的需出示)。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考生是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第三,《2013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原件一份。第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

六、复试及录取我校依据国家政策组织复试及录取工作。学校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根据初试与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复试及录取我校依据国家政策组织复试及录取工作。学校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根据初试与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六、复试及录取复试及录取工作依据国家政策,由我校自行组织。复试将全面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政治理论和专业课考试。录取将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

七、培养方式及学费学习年限为三年,主要利用寒、暑假进行集中授课。论文撰写阶段采取在职兼读方式,在导师指导下,边工作边撰写论文。学费7000元/年。

二、招生领域及计划招生领域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汉语文)、学科教学(藏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地理)。招生计划150人。

六、复试及录取我校依据国家政策组织复试及录取工作。学校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根据初试与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