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培养方式、学习年限及学费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分段集中授课与指导阅读、研究相结合,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半年或500学时,具体安排由相关院系确定。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至3年。2.学习期间的培养费按河南省发改委批准的标准收取,教材费按实收取。3.学员在读期间,一切关系均在原单位,由原单位负责其所有待遇。

六、复试及录取我校依据国家政策组织复试及录取工作。学校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根据初试与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二、招生领域及计划招生领域有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汉语文)、学科教学(藏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地理)。招生计划150人。

七、培养方式学习年限为三年,主要利用寒、暑假进行集中授课,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论文撰写阶段采取在职兼读方式,在导师指导下,边工作边撰写论文。

九、培养方式及其他在职工程硕士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课程教学主要利用双休日及节假日进行,学位论文结合承担工程任务不完成。学习年限自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学生通过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由我校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期间一律不转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仍为原单位在职职工,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解决。

七、录取、培养方式及学费1.录取:根据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择优录取。2.培养方式:录取为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于2014年入学。学制为三年,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在校学习时间不少于500学时,主要利用假期不来校集中学习和自学研究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前两年主要学习公共学位课程和专业学位课程,第三年开展论文撰写、答辩等工作。3.学费:每位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交纳培养费、论文指导费和答辩费共18000元(不含书籍、食宿、交通及医疗费等),其中第一年缴纳9000元,第二年缴纳9000元。

五、学习年限、学费及培养方式学习年限3年,学费共计15000元/人。采用“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培养,学位论文结合工作实际不完成。修完规定的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由我校授予教育硕士学位。

七、学习方式及学费学习年限为三年,采取集中面授、自学、讨论等结合的方式,集中面授时间安排在每年寒、暑假进行。学费:7000元/年。(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硕士培养有关工作通知》(藏教高[2008]5号)文件执行。)

七、培养方式及学费学习年限为三年,主要利用寒、暑假进行集中授课,在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或500学时。论文撰写阶段采取在职兼读方式,在导师指导下,边工作边撰写论文。每年学费等上级正式下文后再公布。

七、培养方式及学费学习年限为三年,主要利用寒、暑假进行集中授课。论文撰写阶段采取在职兼读方式,在导师指导下,边工作边撰写论文。学费7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