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生计划我校2016年“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计划为3人。
五、每学年开展一次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生。
六、每学年开展一次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资助比例为40%,奖励金额为8000元/生。
四、考试录取(一)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或按规定参加推荐免试招生。(二)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三)报考“大学生士兵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
新生的党、团组织关系。由新生所在的中学的党、团组织转到我校,报到时由本人携带交给所在学院。
(4)、有关新生接站等问题请拨:火车站:孙老师;汽车站:熊老师;机场或其他:刘老师
凭我校签发的《新生录取通知书》来我校报到。开学报到时间为2017年9月4日―5日。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打电话到学工处请假。
2、农村户口和城镇低保户的学生连续两年发放15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
3.在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将提高我校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标准。
3.新生助学金:凡录取我校就读的研究生,视考生初试成绩给予3000—8000元(人民币)不等新生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