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795-3201987(研究生科);(陈老师)邮箱:ycxyhsyjsk@
2.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795-3201987(研究生科);(陈老师)邮箱:ycxyhsyjsk@
2、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1.公费录取:凡成功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学校一律视为公费研究生,免除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学费。
2.免住宿费:凡成功录取到我校的考生,学校免除其住宿费,住宿条件为两人一间。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三、报考条件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3)获得
2、考生按规定的方式时间参加复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中请写明本人准确的联系电话和地址及邮编。如有改变请及时与我校研究生处联系更正。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