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二)、药学综合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二)、药学基础综合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二)、药学基础综合。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1、加试科目: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2、要求:上述加试科目任选两门,但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
3、初试科目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1月5日下午 外国语(英语二)1月6日上午 药学综合1月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1月5日下午 外国语(英语二)1月6日上午 药学综合
4.药学综合考试范围药物化学(20%)、药剂学(25%)、药物分析学(20%)、药理学(25%)、药事法规(10%)药物化学(20%)、药剂学(25%)、药物分析学(20%)、药理学(25%)、药事法规(10%)药物化学(20%)、药剂学(25%)、药物分析学(20%)、药理学(25%)、药事法规(10%)药物化学(20%)、药剂学(25%)、药物分析学(20%)、药理学(25%)、药事法规(10%)药物化学(20%)、药剂学(25%)、药物分析学(20%)、药理学(25%)、药事法规(10%)
1、考试范围药物化学(20%)、药剂学(30%)、药物分析学(20%)、药理学(30%)
一律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1、复试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2、考生复试期间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综合情况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两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一、专业科目(药学综合)1、考试范围药物化学(20%)、药剂学(30%)、药物分析学(20%)、药理学(30%)2、参考书目《药物化学》尤启东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七版)《药剂学》崔德福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七版)《药物分析学》杭太俊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七版)《药理学》朱依淳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第七版)
3.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49药学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