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终招生专业以宁夏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报名办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规定,且已完成2021年宁夏普通高考(中职升应用型本科类)报名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我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单独招生的本科相关专业。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金波北街培华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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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办公室官方微信公众号
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
2021年3月10日
符合招生对象中规定的考生报考我校相关本科专业,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评价办法。
1.文化基础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个科目,各科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均为100分,总分为300分。考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4月17日-18日,考前一周考生可登录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自行打印文化基础课考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考场分配以考生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2.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300分,测试由宁夏教育考试院委托高职院校负责,3月19日开始进行测试,具体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以打印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我校中职升本科类招生专业所对应的委托测试院校如下表:
3.“文化基础+职业技能”总分为600分,本科单独招生考试与专科分类考试统一组织。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我院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招生规定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毕业生就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学院进行就业指导,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十条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一条学院名称: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学院代码:14200)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本科招生。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本科招生。
第五条本章程适用于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国家计划内普通高校本科招生。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