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梦计划”考试在北京进行。通过“圆梦计划”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如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可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酌情为其提供参加考试的必要费用。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可直接在网上提出申请并写明理由,相关证明材料可随报名材料一同寄至我办。
“圆梦计划”考生资助被录取的考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免除全部或部分学费。
“圆梦计划”考生资助被录取的考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可申请免除全部或部分学费;在读期间未申请免学费的学生,完成本科学业后回生源所在地就业的,返还全部或部分学费。
“圆梦计划”考生资助通过“圆梦计划”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如考生家庭经济确有困难,可提出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为其承担参加考试的必要费用。考生可在报名时直接在网上提出申请并写明简单理由,证明材料随报名材料一同寄至我办。中国人民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2014年1月23日
考试获得我校“圆梦计划”考试资格的考生不参加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考试初试,直接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录取规则:我校将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及申请材料,确定“圆梦计划”自主选拔预录资格考生。获得预录资格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条件,按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高考,且须在自主选拔录取批次报考中国人民大学(未设自主选拔录取批的省份须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填报,平行志愿省份还须在第一顺序志愿填报)。获得“圆梦计划”自主选拔预录资格的考生高考时如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份一批录取
“圆梦计划”简介“圆梦计划”是我校在2012年推出的一项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主要招收在县及县以下地区学校就读,学习成绩优秀或具有某方面培养潜能的应届农村高中毕业生。我校2013年“圆梦计划”实施的具体程序为:我校发布“圆梦计划”实施办法、中学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报名、我校审核中学材料并公示入围中学名单、中学公开选拔符合条件的学生、学生持校荐码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报名、我校审核学生材料并公示入围学生名单
招生计划“圆梦计划”属于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范围,录取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圆梦计划”主要面向县及县以下中学投放招生计划。2013年“圆梦计划”自主选拔计划为50人。
其它事宜参照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执行。附: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圆梦计划”中学推荐资格申请系统(点击进入)联系电话:010-、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2中国人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2012年11月
考生报名办法及入围资格确定申请“圆梦计划”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原则上要求高中三年均在县及县以下中学就读、平时成绩排名为中学的前5%的应届农村户口考生。获得我校“圆梦计划”推荐资格中学的学生如符合上述条件均可向所在中学提出申请,由中学校长按照我校的招生计划及推荐流程向我校实名推荐。获得实名推荐的考生按要求向我校提供纸质申请材料。纸质申请材料包括:1.《中国人民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报名表》:
考生资助:“圆梦计划”考试在北京进行。通过“圆梦计划”获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如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可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酌情为其提供参加考试的必要费用。此类考生在报名时可直接在网上提出申请并写明理由,相关证明材料可随报名材料一同寄至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