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应到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体检。
1.应是居住在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以外,并取得居住国国籍的永久居民。
2.已获国内外硕士学位者、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并达到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者,按同等学力报考;跨专业未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者不准予报考。
3.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我校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课题制。
报名方式、研究方向及导师: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中国音乐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学制:三年
考试地点:中国音乐学院(暂定)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间来校报到;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2020年中国音乐学院招收来华留学生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培养目标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音乐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音乐艺术理论研究能力并能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音乐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音乐艺术理论研究能力并能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音乐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音乐艺术理论研究能力并能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音乐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音乐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音乐艺术理论研究能力并能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一、培养目标培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音乐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音乐艺术理论研究能力并能够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2.计划内定向考生: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1.计划内非定向考生: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音乐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