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才能参加自主招生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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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宁波市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2号楼104室,邮编315211
联系电话:0574-86328004
通过初审的考生需在网上缴纳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初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我院选拔测试科目分为基础文化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其中综合素质测试含机考、实操能力、特长认定三个环节。
(一)基础文化测试
1.测试科目及分值:含语文、数学、英语三部分,分值100分。
2.测试形式:上机考试。
3.测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
4.测试地点: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5号楼信息楼(考场等信息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综合素质测试
环节一:机试
1.测试项目及分值:主要考核考生的职业潜能、学习能力和综合心理素质,共60分。
2.测试形式:上机考试。
3.测试时间:2014年3月29日
4.测试地点: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5号楼信息楼(考场等信息详见考生准考证)。
环节二:实操能力测试
报考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方向)、表演艺术(音乐方向)、美术、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方向)、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方向)、人物形象设计、表演艺术(音乐方向)、装饰艺术设计(服饰品设计方向)专业及中职生报考应用日语、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包装技术与设计专业需参加实操能力测试,普高文理科考生无需参加实操能力测试。
1.实操能力测试及分值:
| 专业 | 测试项目 | 分值 |
| 人物形象设计 | 着装人物全身写生: 构图完整、人物比例结构准确、动态合理,线条组织与表现生动,色彩表现协调美观,作品整体上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时尚感。 | 40 |
| 美术 | ||
| 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方向) | ||
| 装饰艺术设计(服饰品设计方向) | ||
| 应用日语 | 专业素质项目: 语音语调,模仿力,表达能力,思辨力 | 40 |
| 服装表演(时装表演与营销方向) | 身体素质测试: 测量身体基础条件,包括身高、体重、三围、比例等。 | 40 |
| 表演能力测试: 自行准备一段表演,如服装展示、舞蹈、健美操等。 | ||
| 乐感能力测试: 考察节奏模仿能力,采用击掌模仿的方法。 | ||
| 表演艺术(音乐方向) | 音乐专业能力测试: 器乐演奏或声乐演唱(两项选其一),视唱。 | 40 |
| 包装技术与设计 | 某品牌商品包装设计: 包装结构图绘制,包装平面创作。 | 40 |
| 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 | 服装款式图绘制项目: 根据提供的服装效果图绘制全套服装的款式图(正反面),并附文字说明,根据提供的服装效果图进行色彩搭配并附文字说明。 | 40 |
| 序列 | 项目 | 等级 | 分值 | 备注 |
| 1 | 中职学校师生技能竞赛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选拔赛 | 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宁波市级一等奖 | 20 | 限浙江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且与报考专业相关项目(宁波市单独组队,参加国家比赛) |
| 宁波市级二等奖,其他地市一等奖及以上 | 15 | |||
| 2 | 中学生体育运动会 | 省级前三名及以上 | 20 | 限体育、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项目(个人项目限前二名,团体项目限第一名) |
| 地市级前二名 | 15 | |||
| 3 | 国家等级运动员 | 国家二级及以上 | 20 | 限体育主管部门颁发证书 |
| 4 | 文艺、科技比赛 | 省级前三名或三等奖及以上 | 15 | 限教育、文化、宣传主管部门组织的项目(声乐、舞蹈、美术、器乐、书法、演讲、辩论、小品、发明、航模等) |
| 地市级前二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 10 | |||
| 5 | 创新创业、电子商务比赛,职业生涯规划比赛 | 省一等奖 | 20 | 限浙江省中职学校“企业出题,学生破题” 创新比赛、浙江省中职学校创新创业大赛和浙江省电子商务大赛创新创业精英赛及个人赛(集体项目限排名第一人),限省级中职学校职业生涯规划比赛和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中职生职业生涯规划比赛证书。 |
| 省二等奖 | 15 | |||
| 省三等奖 | 10 | |||
| 6 | 全国及浙江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 | 八级及以上 | 15 | 限全国及浙江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声乐、舞蹈、美术和器乐项目 |
| 五级及以上 | 10 | |||
| 7 | PETS、CET考试合格证 | 四级及以上 | 20 | 限教育部考试中心核发且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
| 8 | 日语等级考试 | 一级 | 20 | 限日本国际交流基金及其财团法人日本国际教育交流协会组织的考试且报考商务日语专业 |
| 二级 | 15 | |||
| 9 | 职业技能证书 | 高级工及以上 | 20 | 限政府劳动人事部门核发与报考专业相关证书 |
| 10 | 其他特长 | 其他特长的考生,所报的特长项目须由所在学校审核证明,并公示。经我院综合素质特长考察专家委员会面试、评审、上报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可在综合素质特长考察环节给予0到20分。 | ||

5.各专业考生的录取总分:(1)普高类考生,按照高中会考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三项合计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总分计算方式:总分=120分高中会考成绩+180分校考文化基础课考试成绩+300分校考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600分。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成绩总分折算满分为120分(换算表如下),其计算办法为学业水平分数=所有会考等第所对应分值相加÷会考科

(2)测试科目及分值:语文、数学、英语各60分,总分180分。

(二)自主招生办公室职责:负责自主招生章程制定;负责自主招生宣传咨询工作;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考生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及相关材料审查工作;负责制作及发放校考准考证;负责制定测试流程;负责校考分数的统计及按入选原则确定入选考生名单;负责入选考生报批、公示及寄发工作;负责协助学院财务收费工作;负责协调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的落实。人员:学院招生就业处成员,学院财务处成员。

4.网址:。http://zs..cn/

6.官方微博:http:///zjffxy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第三条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十条资格审查 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才能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素质测试。

第三条学院经批准具有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第十条资格审查 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初审通过”。才能参加自主招生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