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资格审查GCT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请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研究生部申请资格审查。
二、招生计划及学院联系方式序号工程领域名称代码招生学院招生人数1机械工程★085201机械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571-88320235,鲁老师)项目管理专业领域招生人数100人;其它专业领域招生人数不限。2工业工程0852363动力工程0852064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信息工程学院(联系电话:0571-85290371,陈老师、徐老师)5控制工程0852106计算机技术0852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联系电话:0571-88320176,85290795,王老师)7软件工程0852128光学工程085202理学院(联系电话:0571-
六、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本见附件3,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资格审查:达到我校GCT分数要求的考生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上交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时打印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经所在单位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电子照片上需同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复印件请考生于2015年11月月底前寄我校研究生工作部招生就业办进行资格审查,复试时审查原件。
六、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1)资格审查:达到我校GCT分数要求的考生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①本人身份证、准考证,上交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时打印的《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务必妥善保存)。经所在单位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本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电子照片上需同时加盖公章)。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我校将在录取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不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我校将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
五、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2014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2013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满足报考条件的高学历、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者,我校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