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复印件一份(A4纸);备注: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费及有关材料一概不退。备注: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费及有关材料一概不退。备注: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费及有关材料一概不退。备注: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费及有关材料一概不退。
7、录取规则及办法:(1)招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4)身体健康要求:无传染病,生活能自理。(5)录取办
11、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⑴联系电话:0579-、、⑵传真:0579-⑶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邮编:322118⑷招生咨询QQ群:,招生咨询QQ:⑸院校网址:http://www.⑹监督电话:0579-
10、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文凭。
③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根据各省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我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如下:浙江、甘肃等省考生:贯彻德、智、体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在控制分数线以上,按当地省招办有关规定择优录取。山西、河南、四川等省考生:贯彻德、智、体等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考生专业考试成绩
7、录取规则及办法:(1)招生工作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积极组织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按考生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4)身体健康要求:无传染病,生活能自理。(5)录取办
11、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⑴联系电话:0579-、、⑵传真:0579-⑶联系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都督南街138号,邮编:322118⑷招生咨询QQ群:,招生咨询QQ:⑸院校网址:http://www.⑹监督电话:0579-
10、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浙江横店影视职业学院专科(高职)文凭。
9、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为准。
9、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以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