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解决问题

2013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新生入学规定

2013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版新生入学规定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3-03-17 20:24:38 解决时间:2018-09-29 13:33

满意答案

第三条 新生入学规定

1、新生入校后,我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技校网 2018-09-29 13:33

网友推荐

相关问答

  • 中专学校

    2013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其他

    1楼

    第四章其他第一条收费标准:我院严格按浙江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浙江省公办普通高职院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执行。第二条奖助学政策:我院为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采取了以下奖助学措施: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学院奖学金、企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各项奖学金评定根据有关评比条例进行。第三

  • 中专学校

    2013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联系方式及网址

    2楼

    第九条联系方式及网址1、招生电话:0571-、。2、传真:0571-。3、E-mail:zjc6765@。4、院校网址:http:///。5、招生网址:http://zsw./。

  • 中专学校

    2013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附则

    3楼

    第五章附则第一条我院以往的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若本章程与国家或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政策规定为准。第二条本章程由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处负责解释。

  • 中专学校

    2013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总则

    4楼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我院”)专科(高职)招生工作。第三条我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四条我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

  • 中专学校

    2013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招生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

    5楼

    第五条招生对象: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不限应届生和往届生。

  • 中专学校

    2013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招生电话:0571-82871234.82606765

    6楼

    1、招生电话:0571-、。

  • 中专学校

    2017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省外新生入学规定

    7楼

    第三条新生入学规定1、新生入校后,我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 中专学校

    2014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省外新生入学规定

    8楼

    第三条新生入学规定1、新生入校后,我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 中专学校

    2017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新生入学规定

    9楼

    第三条新生入学规定1、新生入校后,我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 中专学校

    2013年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新生入学规定

    10楼

    第三条新生入学规定1、新生入校后,我院在1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情形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2、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