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九条中山大学监察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cn招生咨询电话:020-艺术教育中心电话:020-监督电话:020-附件1:中山大学2013年艺术特长生招收项目及招生专业附件2:艺术特长生音像资料(光盘)内容与规格要求音像资料(光盘)的内容要求1、声乐类独唱曲目两首(自选)。2、器乐类①基本练习:音阶、琶
第二条招生计划根据校园文化建设需要,我校相关专业招收艺术特长生(附件1),招生人数为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一条招收对象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一条招收对象综合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一条招收对象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0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在音乐、舞蹈、表演类,以及美术等方面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
第一条招收对象综合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第三条招收项目及报名方式(一)招收项目及人数管弦乐类:中提琴6人,大提琴6人,低音提琴4人,打击乐4人,小号4人,圆号4人,双簧管2人,大管2人;长号4人,大号2人;民乐类:二胡6人,打击乐6人,唢呐4人,琵琶6人;舞蹈类:民族舞6人,古典舞4人;声乐类:美声10人。除长号、大号外的报名学生须参加北京大学2013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艺术项目测试和文化课考试。(二)报名方式1、学
第一条招收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在音乐、舞蹈、表演类,以及书法、美术等方面具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第一条招收对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在音乐、舞蹈、表演类,以及美术等方面具有艺术特长的考生。
第一条招收对象综合素质全面、艺术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