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材料请于2012年12月30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还。

第二条招生计划和专业我校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400名),按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理科基础类、信息科学与工程类、资源环境类、医药类等7个学科大类进行自主选拔录取。(附件1)

第二条招生专业和计划我校2013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400名),按人文学科类、社会科学类、经济管理类、理科基础类、信息科学与工程类、资源环境类、医药类等7个学科大类进行自主选拔录取。(附件1)

第二条招生名额(一)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本科招生总数的5%。(二)按照我校招生计划数,广东省考生及非广东省考生按一定比例划定自主选拔对象。

第一条招生计划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一般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的5%。

(四)自主选拔测试安排(暂定): 广东省笔试2010年1月据考生报名情况在各地市设点 广东省面试时间待定中山大学南校区 非广东省笔试、面试时间待定中山大学南校区

1-3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凡材料不齐全者,视为申请无效。考生须将材料尽量采用A4大小纸张印制,按顺序装订好,请勿另做封面。申请A类资格的广东省考生请以特快专递将报名材料于2011年1月5日前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申请A类资格的非广东省考生请以特快专递将报名材料于2010年12月22日前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注明“自主选拔录取申请材料”。申请类资格的所有考生请以特

(三)考生完成报名后将以下书面材料一并寄予我校:1.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报名系统生成打印);2.个人陈述(学生本人亲笔撰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我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3.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若中学推荐,中学须出具统一成绩证明,并给出中学推荐排序;4.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5.其它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

1-3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材料一律不再退还。考生须将报名材料于2011年12月21日前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寄达情况。凡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三)邮寄材料报名材料请于2014年1月4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还。

(三)邮寄材料报名材料请于2012年12月30日前以特快专递寄达中山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大钟楼,邮编:510275)。请务必在快递封面注明“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材料恕不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