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录取标准:结合考生初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并于6月初寄发录取通知书;未被录取者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在网上查询。

一、报考资格1、香港、澳门、台湾永久居民及旅居海外华侨人士;2、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大学本科毕业);3、年龄在45岁以下(1968年9月1日后出生);4、品德良好、身体健康;5、报考类别仅限自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④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草稿和摘要等),同等学力考生免交。

4.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毕业生可提供论文草稿和摘要等),同等学力考生提交专业论文1篇(1-3万字)。

3、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除交以上报名材料之外,还需提交以下几项材料:①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时交验原件)。②专业论文1篇(1—3万字)。③提供修读硕士阶段课程的证明及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除交以上报名材料之外,还需提交以下几项材料:①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时交验原件)。②专业论文1篇(1—3万字)。③提供修读硕士阶段课程的证明及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除交以上报名材料之外,还需提交以下几项材料:①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时交验原件)。②专业论文1篇(1—3万字)。③提供修读硕士阶段课程的证明及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除交以上报名材料之外,还需提交以下几项材料:①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时交验原件)。②专业论文1篇(1—3万字)。③提供修读硕士阶段课程的证明及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除交以上报名材料之外,还需提交以下几项材料:①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时交验原件)。②专业论文1篇(1—3万字)。③提供修读硕士阶段课程的证明及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除交以上报名材料之外,还需提交以下几项材料:①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考试时交验原件)。②专业论文1篇(1—3万字)。③提供修读硕士阶段课程的证明及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