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拥护“一国两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品学兼优。
2.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2014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学制及学位授予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对符合《北京服装学院授予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规定(试行)》者,授予学士学位。
录取原则1.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中文科及英文科成绩达到“2”级以上,数学科及通识科成绩达到“1”级以上。2.我校将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情况适时组织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3.我校根据考生的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成绩、考生中学期间学习经历及面试情况择优录取。
联系方式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路甲2号学生综合楼407室邮编:100029电话:0086-01-,传真:0086-01-邮箱:bfzsb@网址:http://zsjy..cn北京服装学院网址:http://www..cn
3.主要课程服装设计元素、服装设计方法与实践、服装效果图、中外服装史、服装结构基础、服装纸样与工艺、立体裁剪、服装材料概论、服装CAD应用、女装子方向系列课程(或男装子方向系列课程、针织服装子方向系列课程、运动服装子方向系列课程)。产品设计(纺织品设计)专业
2.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分为学科基础与学科方向两个层级,采用专业基础加专业子方向的培养方式,三年级以后设有女装设计、男装设计、针织服装设计和运动服装设计四个子方向。学生在二年级完成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与训练,掌握服装设计理论、服装设计方法与服装工艺制作技巧;四年级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和未来就业需要选择一个专业子方向,完成相关方向特色课程的学习和训练,通过项目教学和产业实习,掌握服装
招生专业介绍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1.培养目标为纺织服装行业及文化创意产业培养“善于学习、富于创新、敏于行动、诚于德行”的,具备艺术设计修养和较扎实的服装学科基础理论,有一定创新实践能力,能独立进行服装与服饰设计创作构思和成品实现,能从事各类服装设计、产品策划及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服装专业人才。2.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分为学科基础与学科方向两个层级,采用专业基础加专业子方
招生计划院系名称专业(课程)名称专业(课程)類別学制招生计划数服装艺术与工程学院服装与服饰设计艺术类4年30艺术设计学院设计学类艺术类造型艺术系绘画艺术类雕塑艺术类公共艺术艺术类注:1.设计学类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后,根据个人志愿、学习成绩以及作品集进行考核面试,安排进入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环境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以及产品设计(纺织品设计)、产品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产品设计(鞋品设计)
3.新有关2014年内地高校免试收生计划的专业(课程)数据以联招办网上报名系统公布的为准。
报名方式考生在2014年2月25日—3月20日期间登录对港免试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在2014年3月15—31日到中国教育留学交流(香港)中心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后,考生需将报名时打印好的报名表格及学习证明等相关材料邮寄至我校。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花东街甲2号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29
报名资格1.拥护“一国两制”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品学兼优。2.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非永久性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并参加2014年香港中学文凭考试的考生。考生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