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考试满分为600分,其中:色彩(默写)250分、素描(默写)250分、创意速写100分。
2.我校将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调取考生的电子照片、艺术类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3.考生可于4月初登陆报名系统查询专业校考成绩。我校将向各省高招办报送合格考生数据,不再单独向考生寄发书面校考合格证,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校考合格证。

(2)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注:因高招改革,在本科三个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2.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于按照文理分科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对于不按照文理分科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不再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以上都按文化考试成绩加上我校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对于专业总分全国排名前20名、文化总分达到

成绩查询使用过艺考升系统报名的考生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查询;在石家庄、济南、长沙考点考试及参加新疆少数民族预科考试且未使用过艺考升系统的考生需先进行注册,再登录系统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议,须填写《复核申请表》于4月20日前向学校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仅限有无漏评、成绩录入是否有误,请考生予以理解。我办将在收到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回复。

3、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下旬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成绩,成绩合格者可直接在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另行邮寄。录取办法: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为:总成绩=专业成绩×2+高考文化课成绩收费标准:2015年招收的艺术类专业考生收取的学费标准按辽宁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执行。(2014年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联系方式:通信地址:辽

成绩查询考生可在2017年4月中旬左右登陆南京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各省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为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我校不再寄送合格证书,将在本科生招生网和南工招办微信公布合格名单。

3.成绩查询(1)考生可在2017年4月中旬左右登录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2)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不超过我校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

4、成绩查询专业校考满分为750分,其中:色彩(默写)250分、创意速写250分、素描(默写)250分。考生可于4月初登陆报名系统查询专业校考成绩(日期如有变动,网上另行通知)。我校将向各省高招办报送合格考生数据,不再单独向考生寄发书面校考合格证,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校考合格证。

4、成绩查询专业校考满分为750分,其中:色彩(默写)260分、创意速写230分、素描(默写)260分。考生可于4月初登陆报名系统查询专业校考成绩(日期如有变动,网上另行通知)。我校将向各省高招办报送合格考生数据,不再单独向考生寄发书面校考合格证,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校考合格证。

(四)成绩查询1.专业考试满分为600分,其中:色彩(默写)250分、素描(默写)250分、创意速写100分。2.我校将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调取考生的电子照片、艺术类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对。3.考生可于4月初登陆报名系统查询专业校考成绩。我校将向各省高招办报送合格考生数据,不再单独向考生寄发书面校考合格证,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校考合格证。

4、成绩查询专业校考满分为750分,其中:色彩(默写)250分、创意速写250分、素描(默写)250分。考生可于4月初登陆报名系统查询专业校考成绩(日期如有变动,网上另行通知)。我校将向各省高招办报送合格考生数据,不再单独向考生寄发书面校考合格证,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校考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