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纪委监察室联系方式:010-;jiwei@mail..cn。
管理条例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和高水平运动队的各项规定,必须参加学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训练和相关比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新生入校后,我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并针对高水平运动员的测试项目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3、根据相关政策要求,所有测试项目将进行全程录像,以示公平;
其他说明本招生简章的终解释权归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如教育部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将按照教育部政策执行。
4.体育专项测试(1)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将由专家评审组进行体育专项测试;(2)测试时间:2013年12月31日;(3)测试内容及标准见附件。
注意事项1、现场报名时请考生随身携带2张本人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办准考证,一张贴于测试表正面;2、现场报名时请考生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3、现场报名时请考生随身携带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证书的原件,否则将不能报名;4、文化课考试(语文、英语、数学)请自带文具。5、国家队或健将级以上运动员如参加比赛和我校测试时间冲突,可申请单独调整考试时间,但需要在2013年12月20日之前向我校高水平运动
招生项目篮球(男子)、网球、健美操。
招生计划2014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计划控制在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纳入学校预留招生计划中。
(2)考生须打印并邮寄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网址为http://jsdj./)备案的运动员个人资料扫描件。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化工大学相关规定处理。报名材料在2015年1月30日之前(以发件日邮戳为准)快递至: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号,北京化工大学招
(1)网上打印《北京化工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