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通过艺术特长生复试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招生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艺术特长生名单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
(三)资格认定学校根据测试成绩和专业志愿,从中择优选拔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并确定其预录取专业。候选名单将在中山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候选名单须经学生所在省级招办确认,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1.资格审查我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将对考生邮寄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考生初审结果将于2013年12月16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
3、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2.文化课达标者按艺术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确定签约资格,并签订《北京理工大学2015年艺术特长生认定协议书》。考生于2015年3月下旬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测试结果。
5、资格公示: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生效。
1.资格认定(1)根据考生艺术水平、文化课测试总体情况,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生艺术团发展建设的需要,分别划定艺术水平测试合格线(分项目类别划线)、文化课测试合格分数线(对应A档优惠政策分科类划定“A档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应档优惠政策分科类划定“B档笔试合格分数线”)。(2)A档资格认定:针对我校急需项目,对于艺术水平测试、文化课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按各项目艺术水平测试成绩从高分
资格认定及录取原则1.资格认定(1)根据考生艺术水平、文化课测试总体情况,本着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生艺术团发展建设的需要,分别划定艺术水平测试合格线(分项目类别划线)、文化课测试合格分数线(对应A档优惠政策分科类划定“A档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应档优惠政策分科类划定“B档笔试合格分数线”)。(2)A档资格认定:针对我校急需项目,对于艺术水平测试、文化课测试均合格的考生,按各项目艺
资格认定 1、我校将在考生中择优认定一部分艺术水平突出的学生,签订《报考协议》,在报考我校时享受艺术特长特招政策。 2、被认定的艺术特长生,根据高考成绩,管弦乐、舞蹈、曲艺、主持类可报考我校信息学院、管理学院、自动化学院和旅游学院的本科专业,民乐类可报考我校应用文理学院的本科专业。
资格认定学校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专家小组对考生进行艺术专业水平测试,根据专业水平测试结果,结合学生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将合格考生分为A、B两档,分别享有相应的专业加分政策。
6.资格认定对于通过艺术特长生复试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招生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艺术特长生名单报送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获得北京化工大学2014年艺术特长生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