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4年。

八、学制及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7年。

4、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2、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4、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的同意。

六、学习年限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于2017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以本科直博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5年,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6年(硕士三年级开始硕博连读,工科、理科专业)、5.5年(硕士三年级开始硕博连读,管科、文科专业)和5年(硕士二年级开始硕博连读),以公开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七、学习年限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于2016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以本科直博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5.5年,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6年(硕士三年级开始硕博连读)和5.5年(硕士二年级开始硕博连读),以公开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七、学习年限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于2015年9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经北京市教委审核通过后,获得博士研究生学籍,并开始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待遇。以本科直博生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5.5年,以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6年(硕士三年级开始硕博连读)和5.5年(硕士二年级开始硕博连读),以公开招考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

七、学习年限博士生基本学制为4年,直博生基本学制为5.5年。

五、学习年限博士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