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二区复试基本要求:学科门类单科(英语、政治)单科(专业)总分法学4162305理学3553275历史学39117300医学35105275享受少数民族照顾3045245

1、专业课成绩、外语测试成绩、综合情况面试成绩三者相加,即为复试总成绩。

二组织管理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包头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的命题、阅卷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考务、阅卷等复试的各项具体工作,校纪检委负责全程监督。2、成立各专业复试面试小组,各专业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职务的教师组成,另配备1名记录员。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面试小组。3、学校成立纪检部门参加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查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的考生还需父母亲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⑤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基础课。同等学力人员在现场确认后一周内必须向我院提交毕业证、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成绩单、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不提交上述材料我校将不予准考。

(5)初试合格后,在复试时将加试两门本专业基础课。同等学力人员在现场确认后一周内应向我院提交毕业证、成绩单、英语四级成绩单(证书)、论文(或成果鉴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不提交上述材料我院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⑤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还需加试两门本专业基础课。同等学力人员在现场确认后一周内必须向我院提交毕业证、8门主干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成绩单、论文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不提交上述材料我校将不予准考。

四、加试科目按照招生条件中规定的需要加试的考生,加试科目如下:(1)基础医学考生:免疫学、病理生理学(2)临床医学专业:病理解剖学、诊断学(3)预防医学专业考生:免疫学、生物化学(4)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思想道德修养、中共党史(5)专门史专业:内蒙古地区史、史学理论与方法(6)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物理化学或无机化学(任选其一且必须与初试不得重复)、有机化学(7)法律硕士:法理学、民法学

四、加试科目按照招生条件中规定的需要加试的考生,加试科目如下:按照招生条件中规定的需要加试的考生,加试科目如下:按照招生条件中规定的需要加试的考生,加试科目如下:按照招生条件中规定的需要加试的考生,加试科目如下:(1)生物学各专业和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专业考生:免疫学、病理生理学(2)临床医学专业:病理解剖学、诊断学(3)预防医学专业考生:免疫学、生物化学(4)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思想道德修养、中共党史(5)药学专业:无机化学、药物化学

四、加试科目按照招生条件中规定的需要加试的考生,加试科目如下:(1)基础医学考生:免疫学、病理生理学(2)临床医学专业:病理解剖学、诊断学(3)预防医学专业考生:免疫学、生物化学(4)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思想道德修养、中共党史(5)专门史专业:内蒙古地区史、史学理论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