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成都信息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见附件1)。

(一)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加强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1)考生《初试准考证》及《初试成绩单》(《成绩单》可由打印的成绩查询网页代替);

(一)录取分为多个批次进行,各批次录取依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六、工作纪律(一)各学院要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均要进行纪律培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我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有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三)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相应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和学校纪检审办公室对复试及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检查与监督。

(二)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考核标准,切实维护考生利益。

(一)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监督实施。

2、按照规定,学校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与录取人数比例一般不超过1.2:1。

4、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是指学历为专科或本科结业考生)须按要求参加加试(加试科目详见学校当年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4、加试需要参加加试的考生是指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其加试科目为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