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含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另行通知。
二、招生领域及名额我校目前可在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动力工程四个领域自主招收在职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不受限制。
二、招生领域及规模招生领域:动力工程、化学工程、材料工程、环境工程。招生规模:招生规模由我校自主确定。
三、招生对象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含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具体另行通知。
(七)培养方式及其他在职工程硕士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课程教学主要利用双休日及节假日进行,学位论文结合承担工程任务不完成。学习年限自入学到获得学位一般为3年,长不超过5年。学生通过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由我校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颁发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学习期间一律不转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仍为原单位在职职工,其工资福利待遇仍由原单位解决。
四、招生对象及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1、2010年7月31日前已获得学士学位。2、2009年7月31日前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1、7月31日前已获得学士学位满3年。2、7月31日前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满4年。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学士学位,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