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组织管理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统筹管理,负责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明确复试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确定拟录取名单。2.在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各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核。3.复试小组一般应由5~9名(应为奇数)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另配秘书1人。4.各专业(领域)的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考务、阅卷工作由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5.各专业(领域)听力测试的

2022年大连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复试工作办法及实施细则组织管理

二、组织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分配各学部(学院、部)招生名额、确定复试基本要求,组织开展研究生复试的各项具体工作。各学部(学院、部)应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招生工作监督组和专家复试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组长应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部长、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相关学科的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指导教师等;招生工作监督组组长可由各学部(学院、部)书记或副书记相应领导担任;专家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由不少于5人的具有副教授以上(含)职称的教师组成,另须配备1名记录员。根据参加复试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专家复试小组。研究生招

三、复试的成绩计算复试成绩计算方法为:复试成绩=综合面试*80%+外语口语测评成绩*20%面试成绩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1.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80%。重点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复试时复试小组应对考生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著作、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思想政治品德、创新意识与能力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方面综合测评,如学科需要可加试笔试或其它必要的测验。复试要有现场记录(提倡现场录音)、成绩和评语,要对考生是否具有博士生培养潜力做出明确结论。2.外语口语测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外语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由面试小组测评,重点测试考生外语交流及应用能力。

四、录取1.拟录取的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须达到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基本分数要求。2014年我校博士初试分数线为外语不低于50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70分,思想政治及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低于60分,硕博连读考生直接进行复试。2.录取时,学校从达到初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及硕博连读考生中,按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所有成绩和录取结果均由研究生学院统一对外公布。

5.负责制定外语口试和听力测试的实施方案,并安排、组织好外语听力考试。

一、复试组织管理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统筹管理,负责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各学科招生计划,明确复试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确定拟录取名单。2.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核。3.复试小组一般应由5名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另配秘书1人,秘书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一、复试组织管理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统筹管理,负责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各学科招生计划,明确复试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确定拟录取名单。2.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核。3.复试小组应包含本学科当年招生的博士生导师,复试小组须由5名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另配秘书1人,秘书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一、复试组织管理1.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统筹管理,负责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各学科招生计划,明确复试成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确定拟录取名单。2.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各学科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核。3.复试小组一般应由3名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另配秘书1人,秘书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