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艺术类专业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下进行。
4、报考类别应为非定向(非委培)博士研究生,即入学前将全部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转入学校。
2、艺术特长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下进行。
第五条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通过复试。为维护考生合法利益,学部将提前在网上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程序。二组织管理(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规则,制定学部复试工作的标准、办法和具体实施方案。(2)根据学部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指导专家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3)负责对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能公平、公正。(4)负责审核各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5)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2.考生可于2014年1月16日起通过“自主选拔录取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初审结果。
2、保送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下进行。
2.考生可于2013年1月20日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查询初选结果。
2、保送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下进行。
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