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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总则

2014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4-22 08:32:33 提问时间:2018-03-19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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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报到时缴纳复试费并核对个人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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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到时缴纳复试费并核对个人基本信息考生需对本人身份证号、姓名、出生年月、学籍、学历等关键信息进行核对,如有问题,请携带证明材料务必到研招办进行更正。考生通知书邮寄地址如需修改,请于5月底―6月初注意查看研招办网站通知,到管理系统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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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心理测试

    2楼

    4.心理测试时间:2014年3月28日上午9:30地点:综合楼411心理测试分数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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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盘锦校区研究生复试说明会

    3楼

    6、盘锦校区研究生复试说明会时间:2014年3月28日20:30地点:大连理工大学研教楼(学校北门)201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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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4楼

    第八条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分两者相加,即为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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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大连理工大学建设工程学部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管理

    5楼

    二组织管理(1)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规则,制定学部复试工作的标准、办法和具体实施方案。(2)根据学部学科(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各学科(专业)专家复试小组,指导专家复试小组进行相应的复试考核工作。(3)负责对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必要的培训,确保复试工作能公平、公正。(4)负责审核各专家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复试结果和考生的其他情况。(5)负责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将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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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监督和复议

    6楼

    十、监督和复议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区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各学院(部)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学校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2.实行复议制度。复议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区招生工作组及各学院(部)要及时受理复议申请。

  • 中专学校

    2017年大连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总则

    7楼

    一、总则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大工研发【2014】3号),特制定本办法。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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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总则

    8楼

    一总则第一条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创新拔尖人才培养选拔机制,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第三条复试工作应坚持科学选拔。加强现代教育手段在复试中的应用,发挥复试在考生专业素养、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考察中的重要作用。各学部、学院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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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总则

    9楼

    一、总则第一条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大工研发【2014】3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第三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分配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招生名额、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审批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上报的调剂和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各学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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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总则

    10楼

    一、总则第一条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录取质量的关键环节。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大工研发【2014】3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第三条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分配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招生名额、确定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制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审批各学部(学院、部)、盘锦校区上报的调剂和拟录取名单;研究生院负责审核各学部(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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