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
1.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全部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为: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88单考英语100分;③788单考专业基础150分;④888单考贸易综合15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初试时间为2014年1月4-5日,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3.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自行查询。
4.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情节严重的,给予暂停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3年的处理;对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复试

4.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自行查询。

录取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2.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委托培养单位工作。不安排住宿。3.学制3年。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报名1、所有准备报名参加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的考生,均需提前将本科毕业证书送交“中国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进行认证,在报名时提交研招办审核,凡未经审核报名,后期发现,一律取消考试、复试和录取资格。认证处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38号柏彦大厦701室(北航北门向东200米)邮政编码:100083,学历认证咨询热线:010-/,学历认证传真:010-,网址为

2.初试时间为2014年1月4-5日,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

2.考生的学历、经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2010年9月1日前毕业),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2)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2012年9月1日前毕业),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

2.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毕业后须回原委托培养单位工作。不安排住宿。

5、考生必须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为报考点报名,并在我校参加考试。

考试(一)初试1.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全部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科目为: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88单考英语100分;③788单考专业基础150分;④888单考贸易综合15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2.初试时间为2014年1月4-5日,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的通知为准。3.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上公布,请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