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各奖项加分不叠加,取高加分项,附加分奖励高不超过10分。
1、普通高中毕业生加分项目
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
2、中职学校毕业生加分项目
(1)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10分。
(2)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者分别加8分、6分。
除以上加分项目外,其他获奖项目不给予加分。
2、中职学校毕业生加分项目(1)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10分。(2)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分别加8分、6分。除以上加分项目外,其他获奖项目不给予加分。
第二十二条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20分、16分、12分)。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5分;
(三)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20分、16分、12分)。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5分;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9、加分项目: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1)高中阶段:①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②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③在全国发明创造中获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6分。④在省级发明创造中获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2)中职阶段:①全国职
(三)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20分、16分、12分)。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3、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第第第三名分别加20分、16分、12分)。4、高中阶段在
(三)加分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在附加分中加分。1、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20分、16分、12分)。2、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市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5分)。3、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考生加15分;高中阶段获得地级市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3.考生符合附加分条件的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其他材料的复印件);注:报名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可以邮寄,也可直接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提交。如邮寄,考生须确保报名材料能在报名截止日前送抵我校(4月1日下午5点前,以邮件实际送抵为准),建议考生用邮政EMS寄送。凡在报名截止日前尚未寄送到校,视为考生放弃报名资格。
附加分项目1.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和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者,经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毕业当年可免试保送就读。2.获全省技能竞赛二等奖者,在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20分;全省技能竞赛三等奖者,在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自主招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可由学校优先录取。
第二十五条附加分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各奖项加分不叠加,取高加分项,附加分奖励高不超过10分。1.普通高中毕业生加分项目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2.中职学校毕业生加分项目(1)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10分。(2)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
第二十五条附加分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以加分,各奖项加分不叠加,取高加分项,附加分奖励高不超过10分。1、普通高中毕业生加分项目高中阶段获得省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三等奖分别加10分、8分、6分。2、中职学校毕业生加分项目(1)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或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者加10分。(2)在校期间获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