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1、本科层次:文史、理工类:普通专业24000元/年、会计学专业25000元/年、中外学分互认项目30000元/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28000元/年,住宿费1500元/年。2、专科层次:中英合作教育项目:学费为30000元/年(不含英国BTECHND一次性注册费275英镑),住宿费为1500元/年。
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三十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本科每生每年美术类专业20000元,其它专业1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不含水电费,普通学生公寓);中外合作办学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8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不含水电费,配空调学生公寓)。如学费、宿舍费有变化,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条学校全称:广东白云学院第四条
第三十三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院纪检委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人:李纯英监督电话:(020)传真:(020)电子邮箱:bvtc2006@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江高学苑路1号,邮政编码:510450。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沙太路大源北28号,邮政编码:510540
(三)学分互认项目国内就读学费: 1.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商务方向)“3+1”中英学分互认项目:25000元/生·学年; 2.工商管理“2+2”中美学分互认项目:27000元/生·学年; 3.日语“3.5+2”中日学分互认项目:25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200-2000元/年·人。(依住宿条件不同而定)
3、中澳合作教育项目:学费为30000元/年,住宿费为1500元/年。
3、中澳合作教育项目:学费为30000元/年,住宿费为15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