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我院本科毕业生相同。
(三)报名资料的审查:我院招生办负责对报考我院2014年本科插班生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查。考生只能报考我院一个招生专业,所报考的专业必须与考生原就读的专科专业相同或相关。因各专业的考试科目不相同,被录取的插班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要求,我院报名点实行在报名现场通过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核对考生的专科毕业证(网址:)。请参加报名的
(一)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入学收费标准被录取考生入学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即:学费1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1450元/生.学年。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且具培养前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的体检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考:1、广东省户籍且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2、外省生源就读广东省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往届专科毕业生);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
本科插班生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本科插班生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本科插班生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3、广东省户籍或广东生源就读省外普通高校的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5、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2013年冬季退出现役)。
毕业与就业本科插班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德、智、体考核合格,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本科插班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我院本科毕业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