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学习的研究生。我校仅在部分专业学位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见“广东工业大学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可选报或调剂到该计划。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与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相同。(具体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录取规定。)
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
4.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5.提供虚假信息。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本科生和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2017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广州化学所博士招生简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019年中国科学院大学广州化学所博士招生简章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2)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博士生考生年龄不限。

2.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的硕士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